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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

城市大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官学院签订中国法官课程项目协议

20151126
--程之又

        2015年11月26日, 香港城市大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属的国家法官学院签订协议, 这些协议旨在继续推行两者合办的中国法官课程。中国法官课程包括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项目、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以及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项目。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成功举办以上三个项目已达数年:这些项目因应全球化形势,旨在令中国现任法官有机会研习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增进能力,开拓眼界,加深对香港和国外司法机构及制度的了解。



        校长及大学杰出教授郭位教授、法律学院副院长、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林峰教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教授分别签署了三个中国法官课程项目的协议。



        其他参加典礼的重要嘉宾包括城市大学协理常务副校长(策略规划)李芝兰教授,法律学院院长及商业法讲座教授贺嘉伦教授(Professor Geraint HOWELLS, 以及法律学院副院长陈磊博士


        贺荣大法官感谢了郭校长与其他教授与嘉宾。她表示,签订协议旨在推动中国法官课程的发展与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的全面协作。她希望这一项目在未来能够发扬光大、越办越好、办出风格、打造品牌。她祝愿所有嘉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郭位教授再次欢迎了所有嘉宾的到来。他相信中国法官课程将会越来越成功。郭教授幽默地表示通常法官都是最后致辞,一锤定音,所以,他没用更多的补充,因此也宣布签约仪式至此圆满结束。他祝愿所有人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