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縮型受害者 (Pure Victim)

基本理念

退縮型受害者對外界的適應能力很低,他們認為自己的存在毫不重要,經常認為受到別人的欺凌是因為自己沒有優點長處而造成的,所以經常責怪自己 (Carney & Merell, 2001)。對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事情,他們傾向自責,內化為自己的責任(內化歸因Internal Attribution; Boxer & Tisak, 2003),認為是自己的能力不足或犯錯所造成,而自己並沒有控制大局的能力。這些想法構成了他們退縮的傾向。

特點

McNamara和McNamara (1997) 指出,退縮型受害者的身型較為細小、瘦弱,而且在體力和運動方面的表現低劣,無法抵抗強而有力的攻擊者。當他們受攻擊後,通常會哭泣、退縮、抽離人群和作出閃避。他們的學術成績在小學階段普遍不俗,但升上中學後,因他們經常受到被欺凌的困擾,他們會長期缺課、逃避回校,以致成績日差 (Olweus, 1993)。

退縮型受害者的性格較為沉靜、謹慎、焦慮及非常敏感。他們缺乏與人溝通的技巧,人際關係疏離(Glew, Rivara, & Feudtner, 2000)。他們很少說話,亦缺乏自表技巧 (Assertive Skill; Schwartz, Dodge & Coie, 1993)。在校園裡,他們經常獨自流連(Olweus, 1993),但與老師或社工的聯繫卻比同輩較為緊密。

家庭背景

一般退縮型受害者的父母均過份照顧及保護子女,當他們知道子女感到焦慮和沒有安全感時,便會為子女提供一個非常安全的避難所,父母甚至讓子女不需要面對任何困難和問題,只指導他們如何逃避,卻沒有教導子女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處理衝突的技巧 (McNamara & McNamara, 1997)。父母過分為子女承擔責任,讓他們能逃避困難,子女便無法從事件中學習,更勿論成長。所以,當子女要獨自在校內面對衝突或人際關係問題時,他們既不懂面對,也不會解決,最後只好選擇逃避了事 (Hilton, Anngela- Cole & Wakita, 2010)。即使學童學會了這些解決人際關係問題的技巧,他們亦不願意運用出來 (Hoover et al., 2003),常常倚賴父母的幫助。因此,他們缺乏獨立自主能力 (Kameguchi & Murphy- Shigematsu, 2001)。

負面影響

研究文獻指出,退縮型受害者有著持久性的內在失調症狀 (Internalizing Disorder),例如飲食失調 (Bond, Carlin, Thomas, Rubin & Patton, 2001)及專注力失調 (Kumpulainen, Rasanen, & Puura, 2001)。他們恐怕被人欺凌後,又再次遇到欺凌,以致他們不能集中精神做事,精神恍惚。每每在需要上學的日子,他們便出現身心症的症狀,如頭痛和胃痛等等,晚上不易入睡,睡不安穩 (McNamara & McNamara, 1997),他們更會自殺輕生。長期影響方面,男性的退縮型受害者進入成人階段時會難於與女性相處,在性關係上亦會出現障礙 (Gilmartin,1987)。而當他們成為父母後,也會像其父母般過度保護自己的子女,以致下一代也重覆地成為退縮型受害者 (McNamara & McNamara,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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